三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發布2025年春節期間三明市建設工程綜合人工費指數的通知
明建〔2025〕2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泰寧縣、將樂縣城建和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關于推動2025年一季度建筑業發展良好開局的工作措施〉的通知》(閩建筑〔2025〕1號)、《福建省建設工程人工費動態管理辦法》(閩建筑〔2017〕38號)、《關于人工費動態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筑〔2018〕28號)等要求,結合建筑市場人工費用變化情況,經研究,決定調整2025年春節期間三明市建設工程綜合人工費指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2月14日,三明市建設工程綜合人工費指數調整為1.1836。
二、建設工程綜合人工費指數與《福建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17版)》、《福建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2021版)及現行各專業工程預算定額(消耗量定額)配套使用,同時適用于采用人工預算單價計價的工程項目。塔式起重機的人工費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人工費計價方式的通知》(閩建筑〔2018〕17號)文件規定以信息價計價。
三、各工程項目相關主體單位應做好本建設工程綜合人工費指數適用期間完成工程量的確認工作。
四、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人工費用變化情況監測工作,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適時更新我市建設工程綜合人工費指數。
五、本通知自2025年1月28日起執行,2025年2月14日終止執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