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正式發布《江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行業自律成本參考價》的通知
贛價協〔2023〕4號
各設區市聯絡處(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依法規范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市場秩序,維護當事人各方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我會依據行業規章賦予的行業自律工作職責,按照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服務清單》(CCEA/GC11-2019)和《關于規范我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通知》(贛價協〔2015〕9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全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在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本協會組織制定了《江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行業自律成本參考價》(試行)(贛價協〔2021〕23號),已試行一年多,經江西省工程造價協會四屆一次理事大會審議通過,現予以正式發布,請遵照執行。具體說明如下:
一、本《成本參考價》是在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建辦標〔2021〕26號)的背景和新形勢下,應全省行業的共同呼聲和要求、相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和重視、依法規范行業市場秩序和競價行為的需求而制定的。
二、本《成本參考價》的形成是在我會開展廣泛行業調研的基礎上,組織全省廣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相關單位對近年來全省范圍內已完成的大量工程造價咨詢項目取費成本價數據進行采集、分析、測算而形成的平均價格,其結果經多次公開廣泛征求社會和行業修改意見并經我會組織相關行業專家科學認證而審定的。其施行必將對我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相關各方正確、科學確定各類咨詢項目的取費成本價格發揮積極的指導作用,同時也為抑制行業違法低于成本價惡性競爭和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產生積極的作用。
三、進入全省工程造價咨詢市場開展服務活動的各執業相關單位和個人要認真執行本《成本參考價》的有關規定,自覺規范自身的行為和遵守行業自律相關規定,在執行本成本價規定的內容和標準時,不得無故下浮打折,否則將按《江西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自律公約》進行懲戒;有違規行為的,將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并記入當事人信用檔案。
四、本《成本參考價》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省行業中正式實行,其解釋權歸屬江西省工程造價協會。各地在執行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本協會秘書處反映。
聯系人:花鳳萍 聯系電話:0791-88311365
附件:《江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行業自律成本參考價》
江西省工程造價協會
2022年12月 30日